内阁批准财政部原则,发行G-Token数字代币作为新的筹资方式

泰国中文社

内阁根据财政部提议,批准发行G-Token数字代币作为政府新的筹资方式,以弥补预算赤字

2025年5月13日,总理府副发言人莎西甘·瓦塔那詹透露,内阁(ครม.)已批准根据公共债务管理法借款的方法,即发行政府数字代币(Government Token: G-Token),并原则上批准财政部关于确定数字代币发行标准、方法和条件的公告草案,….,根据财政部(กค.)的提议

根据2024年10月1日内阁决议,批准政府借款以进行新债务、借款和转贷、借款以调整债务结构,以及为国有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在2025财年公共债务管理计划的资金框架内,并授权财政部(ก.คลัง)根据每次的适当性和必要性,考虑借款、借款方法、条件和各种借款细节、担保和风险管理

财政部迫切需要以数字代币形式借款,以弥补2025财年预算赤字,加之2005年公共债务管理法规定,内阁负责考虑和批准财政部的借款方法,政府数字代币(Government Token: G-Token)的发行是将关于新筹资方式的金融创新应用于财政部的借款,财政部已起草了关于确定数字代币发行标准、方法和条件的财政部公告草案,….,主要内容是授权财政部发行数字代币,借款金额在弥补预算赤字的借款框架内,通过数字资产业务相关法律规定的相关人员直接向有资格的购买者销售

1. 授权财政部发行数字代币,借款金额在弥补预算赤字的借款框架内

2. 授权财政部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作为财政部的代表,进行各方面的操作

3. 授权财政部确定向有资格的购买者直接销售数字代币的标准、方法和条件,以及关于销售数字代币费用的适当性

4. 授权财政部确定支付利息和使用数字代币资金的标准,由财政部或其指定的任何法人根据注册官的通知,向数字代币持有者或注册官指定的接收者转账

5. 规定数字代币的转让在转让人记录接收数字代币转入接收者账户后生效

此外,财政部已征求证券交易委员会办公室(ก.ล.ต.)的意见,证券交易委员会办公室认为,如果财政部认为通过发行G-Token借款不是发行债务工具,即不是根据1992年证券和证券交易法定义的证券,则可以根据2018年数字资产业务皇家法令进行操作,并属于数字资产业务皇家法令的数字代币,必须遵守该皇家法令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办公室制定的规则,并考虑相关机构的意见以进行相关操作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