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学生犯下恐怖案件,在学校刺死同学,教育部紧急调查,校长未报告事件

泰国中文社

教育部下令调查学校未报告学生被初一学生刺死的严重事件,指出持刀者有暴力倾向需心理医生介入,校长否认隐瞒,准备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受害者家属悲痛接受遗体,准备葬礼,透露两名学生曾在小学同班,后行凶者转学,中学重逢再次发生冲突,呼吁对青少年犯下严重罪行应像成人一样受到监禁惩罚。律师协会主席解释,12岁以下儿童不负刑事责任,应送青少年法庭进行行为矫正。

事件发生在乌汶府一所学校的午休时间,12岁的初一学生用刀刺死同班同学,受害者家属不相信行凶者所称的旧怨,要求学校和管理部门调查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校园暴力。

学校校长表示,事件发生时正值午休,准备下午第五节课,学校将加强安全检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受害者家属表示,行凶者与受害者曾在小学有过争执,但无暴力行为,直到中学重逢,行凶者开始挑衅,最终导致悲剧。

目前,行凶者被关押在乌汶府青少年观察保护中心,受害者家属呼吁修改法律,对犯下严重罪行的青少年实施与成人相同的惩罚,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教育部发言人表示,已指示乌汶府中学教育区办公室紧急调查事件,并要求学校报告所有相关细节,包括为何未及时上报事件。基础教育委员会副秘书表示,已成立调查委员会,将尽快报告结果,强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预防暴力事件的措施。

律师协会主席指出,根据刑法,12岁儿童不负刑事责任,但需接受青少年法庭的行为矫正。他强调,法律更注重保护和行为矫正而非惩罚,同时父母或监护人需对儿童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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