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0日起,大都会电力局(MEA)和省级电力局(PEA)的电力用户将陆续收到5月至8月的新电费账单,每单位3.98泰铢,低于政府原定的3.99泰铢/单位的目标,也低于能源监管委员会(ERC)之前设定的4.15泰铢/单位。
能够下调的原因来自于回收超额利润(claw back)的资金,即预计投资但未全额支付的超额利润回收资金,MEA、PEA和泰国发电局(EGAT)的批准金额比预期减少了122亿泰铢,相当于每单位17萨当。
对于今年最后一个季度的电费(9月至12月),ERC表示需要再次观察燃料成本和经济状况,以及考虑使用剩余的claw back资金,还有78亿泰铢。
同时,听听能源独立学者、前能源政策与规划办公室(EPPO)主任Weerapol Jirapraditkul的另一个观点,特别是关于泰国电费比邻国贵的问题,如越南每单位2.70泰铢,印度尼西亚3泰铢/单位。
特别是关于ERC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的5200兆瓦和3600兆瓦(RE Big Lot)项目的批评,被视为加剧了电费昂贵的问题,因为电力储备过剩。Weerapol指出,这给公众造成了混淆,因为数据在许多问题上仍有偏差。
“ERC和能源部正在成为攻击和批评的目标,关于RE Big Lot项目购买电力方法的透明度和适当性,使公众对信息感到困惑,并希望听取全面的信息。”
由于可再生能源电力不能完全依赖,因此没有设定条件强制政府支付与化石燃料电厂相同的备用电力费用(AP),也不能全部计算为电力储备量。
重要的是,国际标准规定了依赖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比例,太阳能电力最少只能依赖安装容量的20%,风能30%,生物气体电力70%。
“批评可再生能源电力购买标准,设定固定目标价格2.20–3.10泰铢/单位,为期25年,将使电费长期昂贵,从一方面看可能如此,因为原则上电费每两年变化一次,但也必须从ERC的角度看,他们在不同的情况下工作,因为ERC需要及时提供足够清洁电力以满足每个时期的需求。”
过去,ERC曾选择使用竞标方式让参与者提出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销售价格,结果有很多人参与竞标,但后来一半的竞标者因为无法生产而放弃了合同。
对于绿色电力(UGT)的情况,由清洁能源生产,不会影响公众的电费,因为ERC规定将UGT电价结构与普通电价结构分开,并要求希望购买绿色电力的人承担额外费用和成本,基于公众平均电费的额外溢价。
“关于电力储备量的混淆,我认为ERC必须是定义和宣布电力储备量的主要和唯一机构,以避免混淆。最近,电力储备量仅占整个系统电力生产能力的37-38%。”
电力储备量高的原因是泰国经济增长低于预期,由于国内外经济危机。当经济增长低时,电力需求也随之下降。
“关于审查与私营部门购电合同的条件,Weerapol表示,可以通过逐个谈判来延长合同期限,但最终私营部门仍必须根据合同获得全部利益,必须看是否值得。”
他最后强调,宣布电费是ERC的职责,但所有相关方应在正式宣布电费前相互理解,提供事实信息,并进行全面讨论,以确保一致性,不给公众造成混淆!!!!!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