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院长解释总理“洪森”录音案的审理程序,若接受审理不必总是停止履行职务,承认此案备受公众关注,但必须履行职责。
在2025年6月24日09:30-12:00,泰国曼谷暹罗凯宾斯基酒店举办了一场由泰国王国宪法法院组织的公共讲座(Public Lecture),主题为“法院与人权保护”,由宪法法院及相关国家的专家参与。随后,宪法法院院长尼可林·麦特拉接受采访,谈及参议长莫公·苏拉沙提出请宪法法院裁定帕通他·臣纳瓦总理特定身份是否依据宪法170条三款及160条(4)和(5)终止的请求,并提到1月7日将预定裁决案件,看刑事法是否违反宪法。至于录音案的请求还未被研究,现阶段在接受过程,须回到宪法法院办公室审阅相关文件的正确性。
不必总是停止履行职务
当被问及是否会在2025年7月1日审理录音案,尼可林表示有可能,但当前须确认完整的文件,若受理可能会做出接受或不接受的决定,但7月1日能否裁决尚不确定,需等待文件审核及团体会诊。每次会议需确保有9位法官完整出席。若7月1日宪法法院受理此案,不必总是停止履行职务,将依据事实判断是否停止履职会造成损害,之前也有案件未令停止履职。
承认对录音案感到压力
尼可林表示,对广受关注的案件没有加速审理的时间框架,但宪法法院近来审理并无延迟,几乎没有积压案件,唯一时限要求是宪法144条涉及的私人利益预算案件,要求法院15日内完成。当被问及审理结果是否会对多方面产生影响时,尼可林承认感到压力,但身处此位需职责所在。问及政权案是否有积压,尼可林称目前没有积压案件。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