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的工作”……比围标更为邪恶,反腐败组织(泰国)主席马纳博士如此断言,因为项目可以锁定承包商,或者被转卖。
这样的事情……“公务员”知道吗?根据现实反应,人们明知违法且广泛知晓,但依然在做。一般“承包商”不会涉及被告知属于大人物的项目,而这些项目会被转卖,希望能获利良多。
最终……破产,由于层层加码的高昂中介费用,导致项目未能如期完成。
如果要细分导致“大人物工作”的主要行为,可以分为三组:第一组是公务员将项目“献礼”给有影响力的政治家或高级官员,作为回报或建立友好关系。接收项目者可以自行出售或通过官员来操作,等待抽取百分比。
这种行为在每年拥有大量道路和堤坝建设预算的五个部门中尤为常见,因为他们可以轻松控制一级和特级承包商。
第二组是政治家或高级官员自己策划、争取预算和项目批准。通常项目被设计为一个大包,即便可以独立执行,以便于安全收受巨额贿赂。
这些大型项目要在多个省份建设,或采购后分发给众多单位,如建设全国396个警察局项目,这些项目的合同最终成为唯一承包商的囊中物,尽管他实际无法完成,最终还得卖给其他承包商。
第三组是项目由私营公司自己出售,分为已获得项目的私企再出售以赚取5-10%的收益。买家需以原项目承包人的名义或以代理人名义做项目。
另一情况是,公司尚未获得项目,但已与政府部门达成协议,通过出售配额赚取利益,甚至可以与中标公司联手围标。
反腐败组织(泰国)呼吁公众监控地方政府的“腐败”行为,准备在该国超过2500个地方政府单位中进行监督,力求确保政府项目不被搁置、建设不荒废公民税款。
马纳博士强调,权力人士的不负责任行为导致了大量未完工的政府建筑,这些项目常见于地方政府,如地方水厂、焚烧炉、发电站等。
复杂的情况是中央政府部门自己设想项目,批准预算和施工方,声称支持地方单位。这些与地方政府目标相同,如建设396个警察局、31个体育场项目等。
这些大型项目遍布全国,如合艾的贝壳水族馆,教育部的14亿泰铢项目。最终,这些未完成项目来源于腐败和利益冲突。
比围标更恶劣的是“大人物的工作”,因为能锁定承包商或通过中介转卖,以赚取3-10%的差价。
买(project/作品)希望能获大利,但若不能截留或减少工作量,最终可能会因高昂成本而破产,导致项目未能完成。
接下来,是部门的随意行事,因为他们未询问需求或研究适用性,导致许多地区拒绝接收项目,因为他们不想要这些设施,不知道用来干什么,位置不佳、偏远等。
向国家反腐委员会的投诉约占40%,源于地方政府的腐败,研究显示21.6%的人看见过单位内的腐败。
不过,泰国显然不贫穷,有许多资金在投资,但腐败掠夺了国家资源,摧毁了民众的信任和未来。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