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投诉著名村长的行为,位于春蓬府帕提乌区春湖乡的村长,在社交媒体上展示了用“蜥蜴”制作的辣炒菜肴,蜥蜴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2025年5月8日,记者接到投诉,称春蓬府帕提乌区春湖乡的一位著名村长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四张静态图片和一段30秒的视频,视频中展示了蜥蜴的尾巴部分和切好的肉块,以及用这些材料制作的辣炒菜肴。这位村长于2025年5月7日下午6点左右在自己的Facebook页面上发布了这些内容。
在视频中,村长用右手拿着炒锅铲在炭火上的锅中翻炒蜥蜴肉,左手拿着切好的香茅叶,然后倒入锅中与蜥蜴肉一起翻炒,并用南方口音说:“炒蜥蜴,炒蜥蜴,不知道是上面的蜥蜴还是下面的蜥蜴,今天和朋友们一起吃炒蜥蜴,我们南方人叫炒蜥蜴,好吃啊兄弟们,好的。”拍摄视频的女性不时发出笑声。
村民们表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呼吁对这位村长的上级进行调查,因为作为村长却违法,给村民树立了不好的榜样。
蜥蜴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根据201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7条,任何人不得拥有或保留受保护的野生动物,违者将面临不超过5年的监禁,不超过50万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