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资源办公室发布警告,提醒北部、东北部、东部和南部地区在2023年5月10日至13日期间警惕突发洪水和山洪暴发,曼谷及周边地区需防范积水。
2023年5月8日,国家水资源办公室(ONWR)发布了第3号公告,关于警惕积水、突发洪水、山洪暴发和泥石流。公告指出,根据气象部门2023年5月7日发布的第1号公告(110/2568),泰国北部地区将出现夏季风暴,南部地区将有强降雨。国家水资源办公室(ONWR)根据气象部门和水资源信息研究所(公共组织)的降雨预测,以及水资源部门和地质资源部门对山洪和泥石流风险区域的预测,评估分析了水情,发现部分区域在2023年5月10日至13日期间需警惕突发洪水、山洪暴发、泥石流以及城市地区因排水不畅而导致的积水问题。
1. 城市积水风险区域,包括经常因排水不畅而导致积水的地区,如暖武里府(暖武里市区、邦亚、邦夸和帕克克莱区)、巴吞他尼府(兰卢卡和克隆良区)、沙没巴干府(沙没巴干市区、邦普里、邦博和普拉沙木特杰迪区)以及曼谷。
2. 突发洪水、山洪暴发和泥石流风险区域如下:
2.1 北部地区,包括湄宏顺府(拜县和邦马帕区)、清迈府(湄登、清道、温县、普劳、湄艾、芳、柴亚普拉坎、宗通、沙美汶、湄旺和湄林区)、清莱府(清莱市区、湄法銮、湄斯威、湄赛、清盛、通和潘区)、帕尧府(帕尧市区、湄猜、普卡瑶、东卡姆泰和清万区)、南邦府(索普拉普、旺诺、昂和考卡区)、乌达腊迪府(塔帕和法克塔区)、帕府(帕市区、松、荣光和农芒凯区)、难府(纳诺和纳姆恩区)、彭世洛府(旺通、查特拉坎和那空泰区)、素可泰府(素可泰市区、孔卡兰和基里玛区)、甘烹碧府(卡努瓦拉拉克和邦三基区)、那空沙旺府(湄旺区)。
2.2 东北部地区,包括黎府(黎市区、清康、普卡拉登、帕考和普雷区)、汶干府(帕卡德区)、廊开府(廊开市区和拉坦瓦皮区)、猜也蓬府(猜也蓬市区、孔山、班凯瓦和查图拉特区)、马哈沙拉堪府(瓦皮帕图区)、呵叻府(孔、班流、查克拉和披迈区)、素林府(帕萨、卡宾和桑卡区)、乌汶府(克旺内和萨姆龙区)。
2.3 东部地区,包括差春骚府(差春骚市区和班坡区)、沙缴府(克隆哈和阿兰亚普拉特区)、春武里府(春武里市区和西拉查区)、尖竹汶府(考奇功和马卡姆区)、达叻府(博赖和考萨明区)。
2.4 南部地区,包括春蓬府(苏威和朗宣区)、拉廊府(卡佩和苏克萨姆兰区)、素叻他尼府(苏梅岛、东萨和干乍那迪区)、攀牙府(攀牙市区、库拉布里、塔库巴、长岛和泰孟区)、甲米府(克隆通和努亚克隆区)、普吉府(普吉市区和卡图区)、董里府(旺威赛区)、那空是贪玛叻府(卡农、西春和诺皮塔姆区)、沙敦府(拉努、宽卡隆和通瓦区)、也拉府(雅哈和拉曼区)、那拉提瓦府(焦艾隆、苏艾帕迪、苏艾戈洛和旺区)。
为此,为了做好应对准备,相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1. 持续关注天气和水情,特别是24小时内累计降雨量超过90毫米的地区以及经常发生洪水的风险点。
2. 准备应对洪水的计划,准备人员、机械设备以及通讯系统的准备,以便及时整合资源提供援助。
3. 宣传水情,提前通知可能受影响的民众,准备将物品搬至高处或在紧急情况下及时疏散。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