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化物案中的安" 在法院作证 否认所有指控 法院安排明年中取证

泰国中文社

“氰化物案中的安” 在法院作证,否认投毒杀人及企图杀人,法院安排明年中取证。

2025年6月16日上午9点,法院安排查看证据,刑事案黑字案件号 A.928/2025,公诉检察官是原告起诉苏拉拉特·朗实沃塔朋,或称安·氰化物,罪名包括投放氰化物杀人及伪造文件。原告诉称被告故意通过将氰化物掺入食品、药物和饮料中毒害某女士,致其死亡。

死者曾伪造借条交给死者的父亲,被告否认并承认是红字案件号3669/2024,黑字案件号A.77/2025,A. 525/2025,A. 526/2025,A. 839/2025及A. 929/2025中的同一人,原告请求并案惩罚。

被告向法院解释辩护策略,被告称自己是死者的朋友,从未伪造文件,事发当天不在死者身边。死者患有癌症,针对死者父亲要求赔偿的请求被告拒绝,并要求15天提交民事答辩书。检察官原告表示计划传唤54名证人,需7庭次,而被告计划传唤4名证人,需1庭次。法院安排原告首次证人作证日期为2026年6月23日上午9点。

随后法院审核黑字案件号A. 929/2025的证据,刑事案原告起诉苏拉拉特·朗实沃塔朋或安,罪名为预谋将他人杀害及掺杂食品等。法院描述指控,称2022年9月23日,被告将氰化物混入食品和饮料,企图毒害某女士,导致其失去意识、抽搐、血压低,需借助呼吸机维生。在2022年11月至12月间,被告将氰化物混入所谓的减肥药胶囊,欲致其吞食,但因未摄入而未导致死亡,被告对此否认。

原告检察官声明计划传唤44名证人,需7庭次,而被告宣布计划传唤4名证人,需1庭次。法院定下原告首场证人作证日期为2026年8月4日。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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