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详细解释G2G大米销售案,财政部有责任从“英拉”处追讨100.28亿赔偿

泰国中文社

最高法院行政法官详细解释了“英拉·西那瓦”如何必须赔偿G2G大米销售案,揭示了财政部的下一步行动,作为债权人,必须从这位前总理那里追讨100.28亿赔偿。

2025年5月26日,最高法院行政法官兼行政法院公共关系委员会成员赛蒂普·苏卡提潘进一步解释了前总理英拉·西那瓦必须赔偿大米典押计划中G2G大米销售部分100.28亿泰铢的损失。此案是由英拉提起的,她被财政部命令赔偿大米典押计划的3.5万亿泰铢损失。

随后,英拉将此命令诉至法院,询问其合法性。法院审查后认为,大米典押计划包含多个步骤,因此裁定英拉在制定政策的部分不负责任。但英拉作为大米政策委员会主席,是控制政策实施的官员,因此国家间大米销售或G2G存在腐败问题,多个机构报告了这一问题,但英拉没有跟进监督这一部分的腐败行为。

“因此,法院认为英拉必须赔偿这部分造成的损失,这是财政部要求的3.5万亿泰铢损失的一部分。但法院审查后发现,英拉只需赔偿100.28亿泰铢,因为这是G2G项目的部分。因此,法院裁定追讨命令部分合法,部分不合法。合法的部分是这100.28亿泰铢,财政部有责任继续从英拉那里追讨。”

当被问及总理、财政部及相关机构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命令英拉支付这笔赔偿时,赛蒂普回答说,这是要求官员赔偿侵权责任的步骤,有权处理此事的官员是财政部,他们必须采取措施,可能是通知支付。如果之后仍未支付,可能会采取扣押财产的措施。这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正常程序,现在财政部是必须追讨损失的债权人。至于英拉方面,作为债务人,将与财政部进行谈判或协调,财政部是必须发出支付命令的一方,他们必须进行谈判。关于时间框架,这将取决于财政部的法律。

关于英拉的律师表示可能会用之前的大米销售收入来抵消债务,最终英拉可能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赛蒂普表示,在谈论是否可以抵消债务之前,对于此案,在法律程序上,行政法院的判决在行政上是最终的。如果需要进行新的审查,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5条进行,该条款规定,在行政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后,如现在的情况,有关方可以请求行政法院重新审理案件,有4-5个条件。律师提到的条件,如可以请求重新审理,如果判决是基于事实,而事实在实质上发生了变化,如他们声称有新的事实变化。但无论如何,必须首先满足在90天内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法院将审查是否符合第75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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