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麻烦

泰国中文社

大米典当案已经拖了11年,导致多名被告在服刑期满后出狱。2016年,军政府时期,财政部下令“前总理英拉·西那瓦”必须支付3.5万亿泰铢的大米典当案赔偿金,并下令扣押英拉的财产作为担保。

“แม่ลูกจันทร์”简要总结说,两年后,前总理英拉向中央行政法院起诉总理巴育·占奥差,要求撤销财政部的命令。

因为财政部的命令不合法。

因为大米典当的腐败行为是在官员层面。

总理没有直接参与。

政府总理巴育下令仅从英拉一人那里追讨大米典当腐败案的赔偿金。

这是一种不公平的歧视。

追讨高达3.5万亿的赔偿金,也高得离谱。

大米典当案在行政法院又拖延了两年。

2021年,中央行政法院判决撤销军政府时期的财政部命令。

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前总理英拉”参与了大米典当腐败案。

而且军政府时期的财政部命令既不合法,程序也不正确。

之后,“财政部”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诉,要求对前总理英拉的3.5万亿泰铢赔偿金命令继续有效。

“แม่ลูกจันทร์”指出,此案最高行政法院可以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前总理英拉不必支付3.5万亿泰铢的赔偿金。

第二种,最高行政法院推翻中央行政法院的判决,要求前总理英拉按原样支付3.5万亿泰铢的赔偿金。

结果,最高行政法院的判决没有选择以上两种。

而是最高行政法院选择了第三种,即将赔偿金从3.5万亿泰铢减少到1万亿泰铢。

或者是G2G大米销售损失的一半。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前总理英拉作为大米政策委员会主席,没有全力跟进防止腐败。

疏忽大意或玩忽职守,导致国家严重受损。

“แม่ลูกจันทร์”总结说,但如果以最高行政法院对前总理英拉大米典当腐败案的判决作为“泰国政治的新标准”。

即使总理没有参与腐败,也必须因为疏忽导致腐败发生,使国家严重受损而支付赔偿金!!

如果对所有前总理都适用最高行政法院的判决。

前总理巴育掌权8年,放任腐败案件频发。

前总理巴育也应该支付同样的赔偿金。

所有前总理都应该为腐败支付赔偿金。

或者…这个原则只适用于“英拉”一个人??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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