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政选举未行使投票权需报告理由

泰国中文社

全国范围内将于5月11日星期日举行的市长和市政委员会成员选举,共有2,469个地点,其中348个地点仅选举市长,另外2,121个地点还将选举市政委员会成员

对于当天未能行使投票权的选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报告未投票的理由:Smart Vote应用程序、网站或亲自或通过邮寄方式向当地登记官提交书面通知。可以在选举前7天和选举后7天内报告

根据2019年地方议会成员或地方行政官员选举法第42条规定,未行使投票权且未报告无法行使投票权的原因的选民,将自未行使投票权之日起两年内限制以下政治权利

1. 申请成为众议院议员或地方议会成员和地方行政官员的权利,或申请成为参议院议员的权利

2. 申请成为村长和村长的权利

3. 联名请求罢免地方议会成员或地方行政官员的权利

4. 担任政治官员和国会政治官员的职位

5. 担任地方行政副官员、地方行政秘书、地方行政助理秘书、地方行政主席顾问、地方行政顾问或地方行政顾问委员会的职位

6. 担任地方议会主席秘书、地方议会主席助理秘书和地方议会副主席秘书的职位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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