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青少年自创品牌 发布销售电子烟 承认从事3个月 月利润数万

泰国中文社

网络警察突袭逮捕一名发布销售电子烟的男子,该男子还承认提供非法贷款。他偷偷销售电子烟因为利润丰厚,每件利润可达成本的3-5倍,平均月收入数万泰铢。

2025年5月25日,网络警察第二分局第四大队的指挥官下令,带领队伍持法院搜查令373/2568号,搜查了位于北榄府的一所住宅,逮捕了22岁的Phiphat Phuengbun,并查获了两部手机、33个一次性电子烟和多个品牌的870包外国香烟,总价值超过6万泰铢。

网络警察表示,根据政府政策,要求所有单位严格执行法律,严厉打击电子烟的销售和进口,特别是在儿童和青少年中。强调各方必须严格监管,学校附近区域不得向青少年和公众销售。发现仍有违法者不惧法律偷偷销售,网络警察因此调查了商店和在线渠道的电子烟销售情况。

调查发现,名为“Jo pipat”的Facebook账户发布了销售电子烟及相关产品的信息,如电子烟液、烟弹和各种品牌的外国香烟,均属违法。经过调查,确认Phiphat为该账户的所有者,居住在北榄府,随后收集证据,申请法院搜查令并成功逮捕,查获所有涉案物品。

此外,手机检查还发现Phiphat与客户群聊天,提供300-3000泰铢的非法贷款,日利率20%,或月利率600%,远超法律规定。

Phiphat承认,他偷偷销售电子烟和外国香烟,并向青少年群体提供非法贷款已有约3个月。电子烟在青少年中需求量大,市场上难以购买且价格昂贵,因此他偷偷销售,利润丰厚,每件利润可达成本的3-5倍,平均月收入数万泰铢。

警方指控他“1.销售被商品和服务安全委员会禁止销售的商品,因为这些商品对消费者有害(根据第24/2567号命令,禁止生产、销售或提供水烟、电子水烟或电子烟,或水烟烟草、电子水烟或电子烟的液体);2.持有未缴纳关税的商品(外国制造的香烟),或为销售未缴纳关税的商品(外国制造的香烟);3.未经财政部长许可,以超过法定利率提供个人信贷服务。”随后将其与涉案物品一并移送北榄警察局,依法处理。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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