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再创立党”改组规则,禁止支持其他政党或造成分裂。若经执行委员会决议,须退出党组织,已于5月29日生效。
6月2日消息,5月29日《皇家公报》发布了关于泰国再创立党(รทสช.)规则变更的公告。党主席皮拉潘·萨里拉特维帕在2023年3月28日的年度党代会上通知,通过决议修订泰国再创立党的规则,废除了《泰国再创立党2020年规则》第53条,并采用重要条款如下:
成员失去党籍,当执行委员会因严重违反纪律、道德标准或守则,未履行对党的职责和责任,犯下严重违法行为或其他严重原因,包括支持其他政党或支持非本党候选人,以及任何造成党内裂痕或不团结的行为,做出决议时。
现任党执行委员会包括9人:
1. 党主席皮拉潘·萨里拉特维帕
2. 党秘书长埃卡纳特·普朗潘
3. 阿尔迪特·本家提库尔·猜荣昌
4. 威塔亚·盖奥帕拉迪
5. 格沙·萨克苏曼
6. 威素·塔普提查
7. 川乔普·孔乌多
8. 普拉克拉·特拉宣拉
9. 克里安蓬·苏达拉帕
大多数成员来自皮拉潘阵营。根据2017年宪法,如果议员被驱逐出政党,必须在党决议后30天内迅速加入新党,该议员无论是选区还是名单内议员,皆可继续保持议员身份。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