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批准地方电力局在国内贷款以投资于2024年的长期计划和新年度项目。
今天(6月17日),副政府发言人卡拉姆·普拉普朗公布,内阁同意地方电力局(PEA)在国内贷款以用于2024年的6个长期计划和2个年度新项目,总金额为99.31亿泰铢。贷款将根据需要逐步进行,直至项目完成,这一提案由内政部提出。
重要内容
2024年的长期规划包括6个计划和2个年项目,总预算为136.0086亿泰铢,其中自有收入为36.6986亿泰铢,国内贷款为99.31亿泰铢,该资金已包含在国务院企业预算范围内,但尚未纳入公共债务管理计划。
1. 2024年新长期计划的6个项目
(1) PEA数字通信与电信运营计划,预算总额7.2636亿泰铢,国内贷款5.44亿泰铢,自有收入1.8236亿泰铢。
(2) 临时电站保护和控制系统改造计划,预算总额2.6401亿泰铢,国内贷款1.97亿泰铢,自有收入6701万泰铢。
(3) 电站控制和保护系统效率提升计划第3阶段,预算总额5.843亿泰铢,国内贷款4.37亿泰铢,自有收入1.473亿泰铢。
(4) 电力事故管理系统(OMS)采购与安装计划,预算总额9.522亿泰铢,国内贷款5.03亿泰铢,自有收入4.492亿泰铢。
(5) 115 kV电力线路联络项目(苏梅岛1至苏梅岛2电站),预算总额6.19亿泰铢,国内贷款4.1亿泰铢,自有收入2.09亿泰铢。
(6) 2024年电力系统设备更换和迁移计划,预算总额60.3287亿泰铢,国内贷款45.24亿泰铢,自有收入15.0887亿泰铢。
2. 2024年2个年项目
(1) 2024年配电和输电系统扩展项目,预算总额17亿泰铢,国内贷款12.75亿泰铢,自有收入4.25亿泰铢。
(2) 低压配电系统效率提升项目,预算总额27.2212亿泰铢,国内贷款20.41亿泰铢,自有收入6.8112亿泰铢。
财政部、交通部、数字经济与社会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能源部、预算局、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办公室,以及能源政策与规划办公室(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秘书处)已审核通过。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