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总长下令暂时停职 "中士" 隶属于警察第22大队,因与出租车司机在拉玛四路上争执后展示枪支,承认事前吸食了冰毒。
记者报道,6月17日下午大约2:30,通洛警署接到无线电中心报告称,有男子在拉玛四路以危险驾驶方式驾驶汽车,并向他人展示枪支。嫌疑车辆为一辆白色三菱汽车,车牌为ศรีสะเกษ6075,于湄林塔市场附近被拦截,司机为隶属警察第22大队的中士迎礼 赛克,其时正在休假中。
经搜索,车内发现一把M4A1型步枪,序列号为RIP-62/023049,及29发5.56毫米子弹,并藏匿在后排左侧乘客脚踏板处。
嫌犯承认携带为政府所有的枪支弹药,事发当天在接妻子的路上与出租车发生争执,并展示枪支,但未开枪。经抽检其身体确认含有甲基苯丙胺,即冰毒成分,嫌犯承认事前吸毒。
因应警察总长吉勒·彭切下令由警察总司令吉拉萨克·普拉通出具157/2568号命令,暂时停职中士迎礼 赛克,称其行为违反纪律,如携带无许可的枪支弹药,公众场所携带枪支,且嗑药后驾驶机动车等。
该命令依据2547年警察规范第3(1)条进行,因嫌犯被指控,调查委员会成立,并声称其行为可能损害政府名誉,该命令立即生效。被停职者有权根据2565年国家警察法第141条提出上诉,30日内完成,或对行政法院的裁决不满意,可在90日内提起诉讼。
调查员正在依法开展案件调查,及查明枪支来源及相关行径的详细信息。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