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事会发布部令 2025年10月1日起禁止寺庙持有超过10万泰铢的现金

泰国中文社

“苏察猜”透露,佛教事务部将在3-4个月内修改僧侣法令,对犯下猥亵行为的僧侣和女修士处以高额罚款并监禁。此外,大理事会发布了部令禁止寺庙持有超过10万泰铢的现金。

7月14日10时30分,在国会召开的一次参议院会议上,由参议院主席芒孔·素腊萨查主持,审议了议员帕林亚·翁徹克提提出的关于“佛教信仰危机”的问询。他询问总理,针对目前因为一些高级僧侣的不良行为而对佛教造成的损害,政府和国家佛教事务办公室将如何计划解决这一问题,以及是否能对这些案件涉及的素米进行诉讼,包括性生活和财务问题。应推动保护佛教的法律,并对损害佛教声誉的僧侣处以刑事监禁。

大理事会发布部令 2025年10月1日起禁止寺庙持有超过10万泰铢的现金

加速推动僧侣法令惩治弃僧

国家总理署部长苏察猜·丹差伦澄清称,希望通过像“高尔夫女修士”这样的方式来打击不良僧侣是不可能的,因为佛教的信仰危机是由于僧侣本身的问题所引发。但是,我们仍然信奉佛陀的教义。已要求佛教事务部门积极检查不当行为的僧侣。控制僧侣事务是大理事会的职责,针对行为不端的僧侣或素米的法律尚未制定。然而,需尽快修正僧侣法令,以提高对违反僧侣戒律的僧侣的处罚,包括监禁或罚款,金额从几万到十万不等。女修士也应当负法律责任。

10月禁令:寺庙不得持有超过10万现金

苏察猜承认,目前尽管没有对女修士的直接法律惩罚,但若发现她们进行诱骗、威胁,则可依据其他刑法进行处理。目前正开始起草法律,预计在3-4个月内修订法律,涵盖非法募捐行为。大理事会已制定部令,自10月1日起实施,所有寺庙的捐款需存入所在地区的银行账户,庙宇不得持有超过10万泰铢的现金。这项措施将部分解决问题。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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