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反驳"维苏"的理由不充分,为泰党拒绝特赦法案因声称支持率不足

泰国中文社

“东·纳塔蓬”指出,为泰党只是借口声称支持不够,准备帮助卷入第112条案件的人。回应“维苏”时表示,与联盟党私下沟通,要求对人民特赦法案弃权投票以便在委员会继续进行的说法并不成立。强调若是真为人民发声,可采取多种投票方式。

2025年7月17日,人民党领袖,反对党领袖纳塔蓬·卢昂班亚乌接受采访时提到为泰党称不会放弃青年人,他们卷入第112条案件,并且表明有解决方案,但无法公开细节。他认为有方法与政治案中受影响者沟通明确,然而不明白为何无法传达。在观察维苏·柴纳鲁,政府党鞭主席的采访中,他解释不接受法案投票因联盟的决议和担心执政稳定。纳塔蓬个人认为有多种议会投票方式,尽管立场不能强迫联盟接受法案,但若为泰党能强有力地为被政治起诉者发声,有可能通过鞭议协商法案无需成为联盟决议,为人民党和民间提供的法案投票机会,从而进行全面的委员会审查。因此,他认为援引政府党鞭决议无重量。

再次询问政府决议甚至弃权投票,是因联盟自始协议,纳塔蓬表示在成文决议的联盟鞭司会中,为泰党作为主要党派应表明立场,拒绝民间或其他法案不应成为政府鞭司的决议,并应允许联盟各党自主投票。而为泰党的立场不应拒绝其他法案,尤其是民间的,这同样重要。

对于帮助遭政治起诉者的出路,纳塔蓬表示为泰党应明确未来的解决方案,他相信可以传达,并且有沟通方法。同时人民党将在委员会阶段利用各种议会机制,让特赦法案进行最大限度开放。

被问及为何不能公开细节,是因未准备?纳塔蓬回答在幕后,用意拒绝人民法案是因特赦第112条的主要问题?这可能正是社会知晓的原因。因此维苏的解释无法成立。他强调若表明立场,为泰党足以令联盟理解,而非声称支持不足便屈服。

此事是否与前总理他信因第112条案件有关联?纳塔蓬表示,人民党一直强调,特赦不应针对某人,而应涵盖并不歧视,方能真正构建和平,并推进和解进程。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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