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定于8月1日宣布对“披铁·切穆昂攀”案的判决,涉及在自身地区提议3个项目年度预算,违反宪法第144条第二款。
2025年7月24日,宪法法院召开会议审议重大且受关注的案件,涉及到众议院议员根据宪法第144条第三款提交意见,请求宪法法院裁定是否在2025和2026财政年度的预算案中提出了修正或采取了任何导致众议院、参议院或委员会直接或间接参与预算支出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第144条第二款(审议案17/2025)。
案件中,帕蒂·努姆杰姆和212名众议员(申请者)占议员总数的十分之一以上,向宪法法院提交意见,请求依据宪法第144条第三款审理“披铁·切穆昂攀”副议长(被告)的案件,因被告批准并提出议会秘书处的3个项目预算,而被告直接或间接参与2025财政年度预算使用。此外,议会秘书处在2026财政年度再次提出这3个项目预算要求,构成与2025年度预算相同且连续的预算提议。被告通过提议、修订或采取任何直接或间接参与2026财政年度预算使用的行为,违反宪法第144条第二款。
经过审理,宪法法院传召9名证人,包括披铁·切穆昂攀、帕蒂·努姆杰姆、吉拉蓬·瓦塔纳拉特、中尉阿帕特·苏坤、昆蓬·瓦查拉卡普、沃拉蓬·普拉姆昂、提拉瓦特·努埃坡、纳塔·杜昂威哉和瓦纳鲁泰·桑隆拉查,回答法院和双方当事人的问题后,审理程序结束,法院定于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15:00宣布判决。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