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将齐亚普•维帕或蓬叔拘押送往穆达汉省监狱,原因是最高法院未能及时受理保释申请。
在2566年12月20日的案件中,穆达汉省法院判处齐亚普•维帕或蓬叔两项罪名,涉及“ชมพู่”案件的死亡责任,由于疏忽导致他人死亡,以及未经合理原因从父母那里带走15岁以下儿童的罪名。而被告人สมพร•หลาบโพธิ์或แต๋น姨则被法院宣判无罪,允许暂时保释,以780,000泰铢价值的อำนาจเจริญ土地作为担保。
最新消息显示,今天8月13日,穆达汉法院召开了第四刑事上诉法院宣判,判定被告人齐亚普•维帕三项罪名,包括故意谋杀罪判处15年监禁,带走15岁以下儿童罪判处10年监禁,以及在尸检完成前对尸体或现场环境进行的任何操作行为判处1年监禁,总计判处26年监禁。而สมพร•หลาบโพธิ์被告人被宣判无罪,正如先前报道的那样。
最新进展中,记者报道,大约在16时30分,官员准备将齐亚普•维帕或蓬叔送往穆达汉省监狱,原因是最高法院未能及时受理保释申请。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