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普尔”上诉期间被拒保释,法院担心潜逃

泰国中文社

最高法院审查驳回申请,拒绝保释“伦普尔”诺乡案,指出案件严重,担心会逃跑,导致被告在上诉期间被监禁。

报道称,8月14日,在诺乡案中,法院已审查对柴普尔·维帕先生(或称伦普尔)的保释申请,并下令不允许保释。

对此,负责高等法院诉讼处的博越特·佩查昆检察长谈到案件进展时表示,高院第4区上诉法院曾修改判决,加重柴普尔·维帕(或称伦普尔)在杀害奥拉旺或称诺乡的一案中的刑罚,至26年,案件于8月13日宣判。随后被告申请保释,由目街府法院交由最高法院审查临时释放请求。对此,目街府高院检察官那鲁蒙·威奇对保释申请进行了反对。

最高法院今天已经裁定,案件情节严重,影响社会,处罚严厉,且上诉法院已裁定26年监禁,担心被告会逃跑,因此不允许在上诉期间临时释放,驳回保释申请,导致被告在上诉期间被监禁。

据报道,省高院检察官反对被告保释的申请称,本案中上诉法院第4区加重了一审法院的刑罚,由于案件的严重性且目街府接近边境,加之被告经济状况良好,案件受到公众关注,如果法院在上诉期间允许临时释放,被告有可能逃脱。

原告担心这样会导致难以追捕,被告以致无法有效实施法律,使司法程序失去公信力。

因此,若被告在上诉期间申请临时释放,原告请求反对被告的临时释放,请求法院考虑不允许临时释放被告。

报道称,明天(8月15日)当局将把伦普尔拘押至那空巴侬省监狱,因其被判刑较重。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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