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令全面调查事故,11辆车在乌东拉特亚高速公路连环相撞,强调依法追究责任

泰国中文社

国家警察局下令严厉打击在公共道路上的非法赛车,加紧调查在诗丽叻-乌东拉特亚高速公路上发生的11车相撞事故,强调如发现任何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8月17日,国家警察局交通管理指挥中心主任兼交通宣传和形象建设工作组负责人,警务总长尼提通-秦塔纳透露,8月16日约凌晨0:30,暖武里府帕伽丽警区无线电中心接到报告,称诗丽叻-乌东拉特亚高速公路车辆多次相撞,事故地点位于帕伽丽县巴安迈镇,事故车辆行驶方向为帕通他尼省。

警方和特种公路救援队快速赶赴现场,发现总计11辆车受损,3人轻微受伤。警方对现场及所有驾驶员进行酒精排查,未发现酒精含量超标。

初步估计是由于鲁莽驾驶和高速行驶导致此次连环车祸,目前调查人员正在全面收集证据,力求依法对责任人提起诉讼。

交通警察局正在配合收集涉及高速公路责任区的证据,纳入案件调查。如果调查结果显示事件不构成非法赛车罪,将以危害他人生命或健康的驾驶罪及相关其他罪名起诉。

警务总长尼提通表示,警察副总长盖布恩指示各区域严格执行交通纪律,积极预防和打击高速公路非法赛车行为,因为此类行为给正常使用道路的公众带来极大困扰和生命财产威胁。

与此同时,副警察总长普拉察哇委任警方副总长萨玛鸾为公路非法赛车预防和打击工作组负责人,指示各相关警察单位协助工作。

包括交通警察局、暖武里府警局负责收集责任区及与曼谷警察总局相连区域高速公路的证据,法证部门检验所有相关证据,确保对所有肇事者准确完整无误地提起诉讼。

如果调查表明事件构成何种罪名,将根据法律明确的惩处条款提起诉讼。其中包括:

  • 道路赛车罪,最高监禁3个月或罚款5000至10000泰铢,或并处两者。
  • 未经许可的赛车组织、支持或推动者,最高监禁6个月或罚款10000至20000泰铢,或并处两者。
  • 试图进行道路赛车,应处2/3的道路赛车罪罚。
  • 不顾他人生命或健康的驾驶罪,最高监禁1年或5000至20000泰铢罚款,或并处两者。

此外,刑法第33条规定,法院有权没收与犯罪相关财物,包括用于犯罪的车辆将作为警方建议报告检察官,由法庭决定没收。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