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腐败与不当行为法庭第1部判处"Pracai Leowayarat"因伪造沙拉武里省土地文件罪8年有期徒刑,在保释期间被送往沙拉武里省监狱羁押。
在刑事腐败与不当行为法庭第1部,2025年8月19日,法院宣读了案件编号黑案编号AT.98/2567和红案编号AT.84/2568的判决,原告是反腐败起诉特别办公室,起诉被告1 Mr. Narongpon Kaewsara,被告2 Mr. Pracai Leowayarat,以及被告3 TPI Polene公司。
原告诉称,事发时负责测量的第6工程师Mr. Charoonsak Ekswadi在沙拉武里-北柳省土地勘测进行期间,滥用职权伪造了11份在森林和山地的土地证书。此行为产生了不当经济利益,总计从第3被告公司获得1,050,000泰铢酬金,给国家造成损失。第3被告公司通过第2被告和Mr. Prayad Leowayarat授权Mr. Waipoj Khodbu和Mr. Sunthorn Ditsayanant递交文件。在森林资源保护局通报的调查期间,Waipoj展示了11份土地证书的复印件,案件发生在沙拉武里和曼谷的有关地点。要求根据《刑法》第83、86、91、151、268条对三名被告进行判罚。三名被告均否认控罪。
调查发现,Mr. Charoonsak Ekswadi在2014年期间负责与第3被告公司的勘测工作,波及违规采矿区,并根据《国家环境质量促进与保护法》和矿业相关法律进行起诉。法院判令第3被告需用数千万公吨石灰石和页岩恢复原采矿区,若不遵从将缴纳大量赔偿。
在审理期间,第3被告的土地顾问Mr. Chakrawut已从第2被告领取费用,供前期勘测和伪造土地证书使用。
法院认定第1被告支持职务违法,违反《刑法》第151条和第86条;第2和第3被告违反《刑法》第268条和第266条,目的是非法获取国有土地用于采矿活动,最终结果对自然资源和环境造成重大破坏。法院根据上述规定判处第1和第2被告各8年监禁,第3被告罚款160,000泰铢。
此后,所有被告均已提交申请和担保要求保释,案件转至上诉法院作出进一步指令。被告须暂被关押在沙拉武里省监狱,等待上诉法院的裁决。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