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18岁以下儿童获得大赦,委员会下周决定

泰国中文社

社会和平促进委员会讨论修改第112条,下周将做出决定,提议在第3条末尾加上禁止对18岁以下儿童使用。委员会认为,许多儿童和青少年被起诉。

8月21日,在国会大厦召开了特别委员会会议,讨论《社会和平促进法案》。委员会主席纳塔武特·塞亚吉亚主持会议,讨论修改第3条内容,该条关于不得为刑法第112条的罪行提供大赦。经过近3小时的讨论,会议尚未达成如何修改的结论,计划在8月28日的会议上再次对第3条进行投票。

下午4点,委员会发言人维拉帕特·攀利蓬在会后表示,委员会决定修改第3条文本,提出不同的建议。虽然无法对第112条罪行进行大赦,但将寻求其他方式对抗冲突,因为该法案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社会和平。会议强调,应谨慎修改,以防违背原则,避免法律被驳回或送交宪法法院。会议上讨论了很多修改方案,例如,如果不能对第112条进行大赦,是否可以减刑、缓刑或临时释放。委员会将对此继续进行讨论。

素木省人民党议员,委员会发言人帕妮达·孟空沙瓦指出,会议以12比11票决定下周将继续讨论如何修改的细节。今天的会议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提出了4至5条建议,如在第3条后附加不适用于18岁以下儿童等。会议一致认为,许多受到起诉的儿童和青少年并非意图危害国家,只是与当权者意见不同。第3条的豁免可能为大赦提供机会。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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