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判处海南前高级官员死刑,受贿逾14亿泰铢

泰国中文社

中国海南省前高级官员被法院判处死刑,此前受贿总额超过3.16亿元人民币,约合17.88亿泰铢。法院考虑到被告已承认所有指控并提供重要信息,决定缓期2年执行。

2025年8月26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前副秘书长刘星太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因其在2003年至2024年期间受贿金额总计超过3.16亿元人民币,约合17.88亿泰铢。

法院指出,刘利用职务帮助一些组织和个人在业务开展、项目合同签订和预算分配上提供便利,以换取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巨额金钱和财物。尽管贿赂金额巨大,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刘承认所有罪行,并且提供了尚未掌握的重要案件信息,法庭给予较轻的判决。此外,他还表达了悔改之意,返还了非法所得,并举报了其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已确认,这对国家具有重要贡献。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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