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朱威”诽谤“桑他纳”罪,监禁8个月

泰国中文社

曼谷南部刑事法院判决“朱威”因诽谤“桑他纳”罪而监禁8个月,事件发生在网络直播期间,导致桑他纳受损。法院近期已允许保释,保释金为30000泰铢。

2024年8月27日,在曼谷南部刑事法院,法院对由桑他纳·普拉尤拉特共同起诉的案件进行判决,指控朱威特·卡蒙维西以广告形式进行诽谤。

案件涉及朱威在社交媒体直播时贬损桑他纳,言词羞辱、贬低桑他纳,使其名誉受损。事件发生在曼谷帕吞万区隆披尼分区。

被告曾因在离任后向反贪污委员会故意提交虚假资产和负债申报,构成刑事罪,被最高法院判处一个月监禁。事件发生在2018年6月21日,被告于同年7月22日出狱,五年内重犯该案件。

法院依据刑法第328、393条判处被告。同罪不同法的情况适用最严厉的广告诽谤罪,《刑法》第90条依据第92条增刑三分之一,判处12个月监禁。

因被告承认其言行,有助于审理,适用减轻刑罚理由,根据《刑法》第78条减刑三分之一,最终判处8个月监禁。

随后,朱威提出保释申请,法院裁定允许其在上诉期间保释,保释金为30000泰铢。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