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任命9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自10月1日起生效

泰国中文社

皇家公报发布了一项公告,宣布有御令批准任命9名初级行政法院法官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自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

2025年8月28日,皇家公报网站发布了总理府公告,关于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的任命。行政法院法官委员会在2025年2月27日举行的第333-3/2568次会议上,对适合晋升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的9名初级行政法院法官进行了审核,并根据《行政法院及行政诉讼程序法》中的相关条款,将此名单提交给了总理。

总理于2025年3月24日将此名单提交给了参议院,并在2025年7月8日的年度常会第1次会议上,参议院批准了这9人的任命,具体名单如下:

1. 纳拉威素特·旺那地雅库,中央行政法院院长,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2. 西拉帕特拉·乔克威塞查西特,初级行政法院院长(最高行政法院),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3. 切加恩·苏克赫赛,素攀武里行政法院院长,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4. 巴拉萨克·西里帕尼,披升陆行政法院院长,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5. 阿姆拉·萨泰亚赛,碧差汶行政法院院长,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6. 杰玛技·朱姆保旺,黎逸行政法院院长,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7. 西尼科特·西尼坦农,呵叻行政法院院长,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8. 拍莱德·托萨瓦,干岸行政法院院长,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9. 马丽娅姆·维玛塔,初级行政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院),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政府秘书处办公室已正式上呈御令任命。

上述任命将自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

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

御令回应者:普米塔·维查查,副总理。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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