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格尔” 指出组织制定新公民宪法的路径,借鉴2540年法案路线,并建议四个方向和时间框架,大选预计将在2569年四月底进行。
2568年9月11日,尼格尔·贾蒙作为前联合委员会审议公投法案的秘书表示,自己作为前顾问,曾协助推行由间接选举产生的新宪法组织,以全民选举结合各学术机构的专家,最终由国会批准,形成了1997年的公民宪法。尽管后来没有修订改善导致问题并最终被废除,但仍被视为有史以来最好的公民宪法。
因此,泰国政治可能需再次沿此路径执行,依照现行宪法的规定,与2568年第9号宪法法院判决不相冲突,尽管判决不够明确,但为启动公民宪法提供了可以操作的方向。首先是进行公投,询问是否应有新宪法,这是主要问题,可能另附第二个问题,关于新宪法的方式和内容,这些将在现有国会的有限时间内进行。此公投也可能与预计在2569年四月底举行的大选同时进行。
尼格尔继续表示,希望能制定出一个比2540年宪法更先进的新宪法,旨在推动政治改革,新的则应当以脱离各领域危机为目标,通过全民与国会的合作来实现。因此提出一系列时间框架和建议,供有关人士参考,推动公共期盼的新宪法:
1. 由内阁或不少于100名执政党议员共同向国会提出修宪草案,按宪法第256条进行三读审议,并遵循宪法法院的条件。
2. 国会批准修宪草案后应待15天,再由国会主席将草案送交总理,按会议规则134提出至国王,然而会议规则135规定该修正案为第15章修宪,需进行公投。
3. 国会主席应按公投法进行操作,根据2564年公投法第10条,在总统(根据第9条第1项)公告后与选委会商定投票日期,须在接到通知后90到120天进行。
如修正案成为法律,则应在收到通知后60到150天内,与选委会商定投票日期。国会主席需将修宪草案和摘要送呈总理,并提交选委会进一步处理。
4. 当前政府和众议院履行的职责仅此而已,后续的公投将在解散国会后继续。若首个公投通过,将继续进行有关细节的第二个选项,类似2540年的选民间接选举,若通过,将召集新的国会与S.S.R.继续合作,实施新公民宪法实现所有人期待的目标。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