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省农业处长因酒驾致死,判处2年监禁不缓刑

泰国中文社

法院判处前省农业处长2年监禁,不予缓刑,并吊销其驾驶执照。该名处长以197毫克酒精浓度驾驶CRV撞死一位交通警察和一名幼儿园儿童,事故发生在呵叻府的一所学校前。原告准备上诉要求加重处罚。

在2025年9月15日,呵叻府法院就刑事案件编号295/2025进行了宣判。该案件为刑事案件及相关民事案件,原告为呵叻府地方检察官、原告1瓦鲁婉女士、原告2苏洽达女士,以及其他受害人代表一起起诉75岁的SomSak Asalichao前农业处长,因涉嫌醉驾和因疏忽导致他人死亡及重伤,违反刑法第291条和300条等相关法律。

事件经过简述:在2023年12月23日下午16:10,Somsak驾驶一辆本田CRV,车牌为呵叻府的车辆,准备返回其位于Chalerm Phrakiat区的家中途中,由于酒精浓度达到197毫克,超出法律规定,导致车辆失控,撞上了摩托车、汽车和在Ban Don Kwang学校前的人群。事故导致一名正在协助学生过马路的警官和一名4岁的幼儿园三年级学生不幸遇难,此外还有10人受伤。

法院判决被告因单一行为触犯多条法律,判处最严重的刑罚,即4年监禁。被告的认罪态度良好,给予减刑一半,维持判处2年监禁,不予以缓刑,并吊销驾驶执照。

在听取判决后,惊疲的警官家属,包括其妻子Jai Tip、女儿Waru Wan及儿子Watcharapong,与律师Phattharaphong商讨,准备上诉加重刑罚并提起民事诉讼。

Waru Wan流泪表示,2年的判决过于轻微,因为我们失去了至亲和家庭顶梁柱,这事无法弥补。因醉酒驾驶而做出的决定造成的重大损失无可替代。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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