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警方承认逮捕“无家可归者”开设骡子账户

泰国中文社

曼谷警方承认,确实有逮捕无家可归者开设骡子账户的案件,并正在迅速调查这些非法中介。警方已委托负责地方的警察准备详细信息,并教育流浪者了解违法使用骡子账户的处罚。如果发现有任何警员参与其中,将严肃处理纪律和刑事责任。

9月18日,有消息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内容涉及中介雇佣无家可归者在Sanam Luang及周边地区以500到5000泰铢的价格开设骡子账户。银行在发现此类行为时会特别询问,但目前尚无明确的政府部门对此负责调查。

根据曼谷警方指挥官Siam Boonsom将军的指示,曼谷警察1和6单位以及附近的派出所被要求迅速调查这些中介是否协助无家可归者获取信息并开设骡子账户用于非法活动。

调查显示曼谷地区大约有1200名无家可归者,其中尤其是在Phra Nakhon区。警方已经对一些无家可归者根据通缉令进行逮捕,涉及骡子账户的案件。

为防止进一步雇佣无家可归者用于非法开设账户,警方要求详细记录本地无家可归者的数据,并向他们宣传开设骡子账户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同时,要求银行对可疑账户申请进行留意和检查。

根据技​​术犯罪防治法,任何让他人使用银行卡或账户进行技术或其他刑事犯罪的人,可能被判处不超过3年监禁或不超过30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而作为中介协助传播或销售银行账户或电话号码用作犯罪的,可被判2至5年监禁或20至50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另外,如果发现有曼谷警察参与此类活动,将严格依照纪律和刑法处理。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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