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红衫军5名领导人入狱4年4个月,无缓刑

泰国中文社

紧急:刑事法院判处5名红衫军领导人因推翻“阿披实政府”每人入狱4年4个月,无缓刑。维拉、乍都蓬、纳土瓦、魏旺、阿迪颂全被判,等待保释。

在刑事法院的909审判室,于2568年10月7日上午9:00,法院第二次宣读案号为黑色968/2561的判决书。此案由刑事检察官10起诉前民族民主反独裁联盟(红衫军)主席维拉干·穆西拼及其他13名被告,罪名为10人以上群聚扰乱国家秩序,违反2548年紧急状态法。

案发期间为2552年1月31日至4月9日,被告集体示威,封锁政府大楼进出通道,阻碍内阁工作。一部分示威者闯到当时枢密院主席炳·廷素兰的住所,施压要求炳·素叻及嬴·立广撤职,并封锁曼谷多处重要政府部门。被告均否认指控并已获保释。

此案首次宣判于2568年8月22日,但因为国会议员被告十一在议会期间,以及被告十有逃跑风险,法院发布逮捕令并罚款保人。13名被告名单如下:

1. 维拉干·穆西拼 2. 乍都蓬·蓬叻布 3. 纳土瓦·赛雅革 4. 威旺·托吉拉刚 5. 西拉或索立维·比马 6. 萍楠·克若缅 7. 维普塔伦·帕他布塔 8. 皮帕洽·盼布 9. 普亚·攀杰 10. 碧菓或菓鹏·杉达达彤 11. 阿迪颂·枋炯 12. 提亚·毋克(已故) 13. 玛提·阿姆瓦亭(昔日演员)。

记者报道:最后,法院判处5名领导人维拉、乍都蓬、纳土瓦、魏旺、阿迪颂入狱4年4个月,无缓刑。法院判决后,被告委托亲属和律师申请上诉期间保释。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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