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尔卡尼提-塔纳贡-法律秘书长” 团队重申稀土 MOU 不是法律,今日内阁已知悉

泰国中文社

“内阁”已知悉泰国与美国就“稀土”签订的MOU后,在10月23日的特别会议上给予批准,尽管开放投资与探勘机会,但仍遵循泰国矿业法律,必须公开招标,而不是直接给予美国。埃尔卡尼提表示,这为美国产税谈判铺平道路,希望借助良好的关系,将税率从19%降低,以提升东盟区域的竞争力。

2028年10月28日,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埃尔卡尼提·尼塔塔普拉帕特在政府楼召开新闻发布会,阐明与美国签署的全球稀有矿或稀土(Rare Earth)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事宜,内阁已知悉该签署事项,期望公众对此明确了解。对此事的详情为:1. 该MOU只是相互理解的协议,不是法律,以便在供应链和投资促进上进行合作。2. 促进稀有矿的贸易投资,涉及勘探、提取、加工、精炼、回收和恢复等产业链,视为供应链改革的整体进程。3. 支持增加价值的投资及提取产业。4. 支持将稀有矿有效、安全、透明地推向市场,促进从源头到最终的供应链。

合作的范围包括:1. 交换知识和技术专长以提升泰国的竞争力。2. 各国官员可联合举办研讨会和科学活动,分享信息和机制。3. 重视良好的法规实践,包括许可证发放与程序简化。4. 交换各项计划与稀有矿商品价格信息。5. 各缔约国对市场进行保护,参考市场机制,实行公平的贸易实践,并设定符合国际标准的机制与法规。

因此,可以看到协议的目标及合作范围是稀有矿供应链的开发,重申这仅是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没有法律效力,不是针对任何国家的特殊协议,任何国家都可与之合作。

“埃尔卡尼提-塔纳贡-法律秘书长” 团队重申稀土 MOU 不是法律,今日内阁已知悉

塔纳贡补充道,泰国目前没有稀土矿,也没有商业性可行的资源地。因此,此次签署有助于加强稀有矿供应链的稳定,尤其在勘探和利用对工业发展有利的矿产,如清洁能源及电动车方面,打造稳定的环境。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投资,泰国可从信息交换中获益,技术传播及创造新的投资机会。重申此MOU没有法律效力,即便签署,各企业仍需遵循法律,考虑环境和人民健康的影响。

“埃尔卡尼提-塔纳贡-法律秘书长” 团队重申稀土 MOU 不是法律,今日内阁已知悉

国务秘书帕功·尼拉帕南表示,MOU规定了两国投资与探勘的权利,所有事项必须遵循各国国内法。MOU明确表示不具国际法效力,因此不属于法律第178条的条款,而是两国关系的合作,旨在最大化开发稀有矿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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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卡尼提补充道,若中美税务谈判成功,降低到19%,将对泰国有利。谈判细节需多方面深入,但总体有利于提高泰国竞争力。

11月5日,美国法院将裁决特朗普关税案,看是否违规。埃尔卡尼提指出,这需要全面的准备与研判,因为国际贸易的快速变化需密切跟进,以制定战略与谈判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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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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