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秘书长”致信选委会秘书长,要求召开会议以选举新选委会主席。在两名获得参议院批准担任选举委员会委员的人完成所有程序后。
11月7日,记者报道,参议院秘书长皮耶切·苏帕尼柴博士已向选举委员会秘书长发函,关于选举委员会主席的选举,理由是参议院已批准两人担任选举委员会委员,分别是:
1. 安南·素万那拍,替代由于任期届满而离职的选举委员会主席伊提蓬·布恩帕空,2. 纳隆·拉萨米,替代因任期届满而离职的选举委员沙尼特·希兰巴帕斯迈教授。
参议院秘书处已来函通知获得参议院批准的人,要求在参议院公告后3天内辞去现有职务或提供不担任职务或从事法律规定的职业的证明。
因此,参议院秘书处特此通知,获参议院批准担任选委会委员的个人已向参议院主席提供证据,表明他们已辞去职责或中止从业,并在参议院主席指定期限内完成。

因此,请选举委员会秘书处考虑安排与已获批准担任选举委员会委员的两人,即安南·素万那拍和纳隆·拉萨米,与尚未卸任的选举委员会委员一起召开会议,互选出一人为选举委员会主席,并将结果通知参议院主席。这旨在遵循2017年选举委员会法第12条第9款的规定。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