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民航局宣布禁止在7个省的部分地区飞行无人机,时间为11月16日至30日

泰国中文社

泰国民航局发布命令,从11月16日至11月30日期间禁止在7个省的部分地区飞行无人机,以免影响泰国与柬埔寨边境的安全。

11月15日,泰国民航局(CAAT)发布了第10号公告,禁止在某些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地区操作或发射无人机。目前总体局势仍需密切监控,安全机构与CAAT协调,继续禁止在7个省的特定地区飞行无人机,禁令自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生效,或直至发布新的通知。

绝对禁止飞行的地区

7个省的区级地区包括:

  • 1. 沙缴府:坤索尔县、班塔埠县和达巴县
  • 2. 武里南府:拉干松县和班哥鲁县
  • 3. 四色府:普新镇、昆韩镇和干塔拉府
  • 4. 素叻府:潘宏洛县、卡比绍恩县、桑姆县和布贾些打县
  • 5. 乌汶府:坤纳兰县、那达县、博区捷县、西龙迈县、红江县、西灵顿县、布帕尼县、那仔县和楠隆县
  • 6. 达叻府:达叻市和博莱县
  • 7. 占他武里府:占他武里市、邦莫诺县和索道县

机场周围9公里(5海里)的区域

安全部门特别宣布的区域

飞行需要遵守以下条件:

  • 操作人员必须在CAAT注册其无人机和操作者身份
  • 至少提前3天通过UAS Portal申请飞行许可
  • 飞行高度不得超过90米(300英尺)
  • 飞行时间限于06:00-18:00,若需在此时间外飞行,需向CAAT申请许可,但在00:01-04:00之间禁止飞行
  • 获得许可后,每次飞行前需通过UAS Portal向CAAT报告飞行区域、日期、时间和目的
  • 如需与规定条件不同的飞行,需另行申请许可并提交附加文件至CAAT

CAAT指出,第10号公告是与安全机构持续评估的结果,仍有一些地区必须维持禁飞措施以支持持续的安全行动。同时,CAAT重视公众生活和商业活动,在大部分地区放宽了限制,但在严格条件下。

CAAT将密切监控泰柬边境局势,并准备根据每一阶段的安全状况调整措施,以确保国内无人机使用的平衡、安全和秩序不被破坏。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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