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拉东展示修宪公投时间表,需在新年前结束,内阁需在2569年1月15日前提交选举委员会,驳斥为泰党批评20取1公式不合理。
11月17日11时30分,在政府大厦,作为修宪委员会委员的总理办公室部长帕拉东表示,特别会议将于12月9-11日召开,以便在新年前完成第三次表决,总理阿努廷·昌威拉表示准备好举办特别会议。目前,委员会在第256/1条的讨论已大致完成,其他条款的讨论预计在12月初完成。
紧凑的选举委员会提交截止日期:2569年1月15日。
关于公投问题的启动时间,帕拉东表示,根据宪法法院裁决,公投问题应从国会开始。第三次表决后,需要国会议案来设置公投问题。预计明年1月将递交内阁,内阁将于明年1月中旬前通过决议并提交选举委员会。
愿意退步以促进进程。
对于为泰党对20取1公式的批评,帕拉东表示,虽然一切并不完美,但他同意采用人民党的方案以推动宪法修正案。
决策权在于人民。
帕拉东表示,一切取决于选举结果,各党派需争取最多的议席,以影响宪法委员会的组成,提醒这次不仅仅是选举议员,还需为宪法委员会选出成员。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