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署发言人解释了辛科普股票价值176亿泰铢的税收执行程序,他信·钦那瓦表示,目前该案件尚未涉及。
11月18日,执行署副署长兼发言人彭拉威·马塞谈及最高法院就前总理他信·钦那瓦因出售辛集团公司股票而产生的税案判决,税务署要求他信支付176亿泰铢税金。执行署表示,目前此案尚未进入执行程序。
判决后,债务人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税务署联系缴纳税款。如果债务人不付款,将启动执行程序,税务署拥有实施步骤。在一般民事案件中,执行署将在收到执行令后介入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债权人即税务署需向法院申请执行令,债权人需自行调查资产并通知执行署按照程序进行扣押和拍卖。
当记者问及境外资产的处理时,执行署发言人指出,根据现行泰国法律,执行官员的权力仅限于王国之内,因为这是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不同。执行程序须在判决生效后10年内完成。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