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副发言人建议民众尽快使用“出行好再来”权益,所剩时间不多了。在次要城市旅游可享税收减免1.5倍,主要城市则根据实际消费减免,最高可达20,000泰铢。
11月22日,副发言人拉丽达·佩提维瓦纳女士表示,“出行好再来”措施是政府年底旅游经济刺激包的一部分,快到使用期限。公众可用住宿和餐饮费用减免税收,仅到12月15日。
此措施让国内旅游的公众减免税收如下:次要城市可享1.5倍实际消费减免,最高不超30,000泰铢,主要城市则根据实际消费减免,最高20,000泰铢,支出需有正确的增值税发票。
政府强调,“出行好再来”不仅减轻公民负担,也是重要措施,助力收入分配至次要城市及地方企业。目前多地旅游出行增加,成为年底经济基础的积极信号。
政府呼吁有计划长假和新年旅游的公众尽快在限制期内使用权益,享受旅游和税收减免的双重福利,同时推动全国地方经济发展。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