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下令对"安·扎克拉蓬"签发逮捕令 逃避诈骗案判决

泰国中文社

法院下令对"安·扎克拉蓬"签发逮捕令,因其有逃跑行为,未出席诈骗案的判决聆听,并命令保释人全额罚款,须在15天内缴清。

2025年11月25日,在南曼谷地方法院,法院安排聆听案号为黑1440/2566的判决,原告拉维瓦特·马特昌多伦起诉JKN环球集团公司及查卡蓬·查克拉丘塔比,第1-2名被告,控诉其涉嫌联合诈骗。原告控诉在2023年7月24日至8月8日期间,被告共同欺骗性地展示虚假信息,并隐瞒本应告知原告的事实,诱使原告投资购买第1名被告公司的债券,但第2名被告知情且明知两名被告无法按时返还款项,因第1名被告的财务状况无法履行还款义务。通过欺骗行为,两名被告从原告处骗取3000万泰铢,给原告造成损失,请求按刑法第341条惩处。

法院调查原告证词后,认定案件有理由立案审理,审理过程中,第2名被告获准暂时释放,法院允许其缺席审理。

在法院完成证据调查后,安排今天(2025年11月25日)聆听判决,然而,第2名被告并未到庭,也未告知无法出席的理由,表现出故意逃避的行为,故对其签发逮捕令以聆听判决。此外,保释人未按约交付第2名被告,视为违约,命令保释人全额罚款,自今日起15天内缴清。

法院将于12月26日上午9:30重新安排判决聆听。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hairath)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