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上将埃克玛纳特·朱安那普拉尤,泰国民航局 (CAAT) 主任表示,由于南部地区严重洪灾,民航局已发布公告,允许在南部受灾地区使用无人机进行救灾。该公告自2568年11月25日起生效,以支持搜救与援助的政府部门,帮助受到广泛影响的南部居民。
该公告允许在南部被政府认定为洪灾的地区使用无人机进行救援,包括禁区、特定禁区和危险区域,以直接支持防灾和减灾工作。
为使地区单位能在紧急状态下继续工作,该公告规定,可以在18:00后进行飞行操作,但必须遵循以下条件:无人机必须装有明确的位置信号灯和移动方向指示。

此外,操作或释放无人机的人员必须与地面操作单位、救援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保持联系,以避免干扰救援任务,不得阻碍政府飞机或其他紧急飞机的飞行路径。
然而,在受灾机场或距机场9公里范围内进行飞行任务之前,必须向机场申请许可,并在获得许可后方可进行。
根据该公告获得许可的人员,必须在洪灾结束后30天内,通过泰国民航局的电子邮件报告飞行区域和日期时间,以便在未来用于航空安全和国家民航安全的管理。
埃克玛纳特将军表示,此次公告的目的是提高紧急状态下政府单位的人道主义工作效率,同时继续严格保持飞行安全标准,以保证在受灾地区的救援任务快速、持续且最高安全地进行。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