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宣布,依照紧急政令,将各部长的法定权力临时归属为“总理”的权力,适用于宋卡全省。
2025年11月25日,政府公报网站发布了由总理阿努廷签署的公告,声明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
根据11月25日发布的宋卡省紧急情况公告,依照紧急管理法第7条第二款及内阁决议,部长法定权限在紧急情况下临时移交给总理,涉及的事项包括审批、批准、指令和协调等,以防止、解决、平息紧急情况或恢复及救助民众,涉及以下法律:
1. 外籍劳工管理法 2020年
2. 渔业法 2015年
3. 地方自卫团法 1954年
4. 国家灌溉法 1942年
5. 国家航运法 1913年
6. 航空法 1954年
7. 驱逐法 1956年
8. 紧急医疗法 2008年
9. 网络安全法 2019年
10. 公共卫生法 1992年
11. 高等教育法 2019年
12. 权力下放计划法规 1999年
13. 移民法 1979年
14. 能源控制法 1999年
15. 商品控制法 1952年
16. 武器管理法 1987年
17. 渔业劳工法 2019年
18. 医疗器械法 2008年
19. 陆上交通法 1979年
20. 国防部组织法 2008年
21. 水资源法 2018年
22. 公路法 1992年
23. 灾难防治法 2007年
24. 社会保障法 1990年
25. 药品法 1967年
26. 车辆法 1979年
27. 海上劳工法 2015年
28. 传染病法 2015年
29. 危险物质法 1992年
30. 计算机犯罪法 2007年
31. 电子交易法 2001年
32. 商品和服务价格法 1999年
33. 电信广播法 1955年
34. 医疗机构法 1998年
35. 国家健康保障法 2002年
36. 频率分配及广播电视法 2010年
37. 药品机构法 1966年
38. 食品法 1979年
同时,包括对上述法律的修订也在内,政府机构或法定官员将继续履行原有职责,除非总理另有公告或命令,并需与负责应对紧急情况的负责人指令一致。从2025年11月25日起生效。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