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特赦,12月10日召开非常规国会会议,以及12月12日召开年度第二次常规会议。
11月28日,王室公报网站发布皇家法令,宣布自12月10日召开非常规国会会议。拉玛十世国王根据宪法第122条和第175条的规定,为国家利益召开非常规会议。
由总理阿努廷·赞维拉空响应。
此法令的颁布理由是,由于11月1日首次常规会议已结束,现为国家利益,决定召开非常规会议。
同时,尚未发布关于关闭非常规会议的法令,会议将于12月12日结束。由内阁总理响应。
此外,还有另一项法令宣布自12月12日召开年度第二次常规会议。这是根据宪法第121条、122条和175条的规定进行的,由国王特赦颁布。
由内阁总理响应。
此法令的颁布理由是在年内举行两次120天的常规会议,由众议院规定第二次会议开始日期为12月12日。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