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指出公投是否与议员选举同时进行尚不明确,这取决于国会和内阁。但如果推迟解散议会可能会影响公投日期,并确认公投没有提前投票的流程。
12月1日,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副秘书长帕萨功·西里帕卡雅蓬中尉谈到议员选举和公投的时间框架时表示,目前选举委员会无法预测公投是否会进行、何时进行或如何进行,这取决于国会和内阁何时通知选举委员会。也无法确定是否会与议员选举同时举行,因为不知道何时会解散议会。根据公投法,公投日应为议会选举或地方选举日,但必须在收到国会主席通知之日起60天以上、150天以下进行。
根据原定时间表,议会将在1月31日解散,选举和公投将于3月29日进行。但由于国家形势变化,目前的问题是何时解散议会,以及国会何时通知进行公投。两者需结合在一起,才能够确定法律所需的时间,这不在选举委员会的权限范围内,也不能超越政府或国会的权力。
帕萨功中尉强调,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接收相关机构的信息,并通知公众。此外,负责监督选举和公投的过程,无论是同时进行还是不同时进行,选举委员会都需要准备妥当。
如果按照原定时间表,政府需要在1月底解散议会,并在3月29日进行选举。目前,政府有多少时间可以操作,并通知选举委员会。帕萨功中尉指出,最晚选举日期是3月29日,因此国会需要在60天前通知。此外,还有选举委员会需要的通知程序,因此时间压力相当大。目前尚不明确,但为了符合原定时间表,最晚政府需要在大约12月15日通知选举委员会,这是根据计划的初步估计,但实际上还有法律规定的时间。
如果12月12日发生意外解散议会,这会影响议员选举和公投无法在同一天进行吗?帕萨功中尉表示,选举委员会无法回答。因为根据45天内的时间轴,不超过60天,这将是何时,还需要国会先通知选举委员会。因为选举委员会不超越政府和国会。
如果在国会表决修宪草案后提前解散议会,可以先进行单一问题的公投,而不按照原计划在同一次进行两个问题的公投吗?帕萨功中尉说,目前无法回答,无论是多少个问题,这个问题的权限属于内阁和国会。
帕萨功中尉还提到关于议员帕瑞斯·瓦查辛图的建议,他建议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考虑通过邮寄方式提前进行选区外的公投登记。帕萨功中尉表示,选举委员会意识到便利选民的重要性,但我们必须在法律基础上行事。法律是否允许,如果允许,选举委员会会提供渠道。然而,根据公投法,明确规定公投当天必须全国同步进行,这意味着没有提前投票的程序。因此通过邮寄进行公投属于提前投票,法律对此有限制。
和我们的情况不同,外国选举不同,权限在于大使可以决定方法和时间,可以通过邮寄进行议员选举,但不能计票,因为条件要求在国内选举结束后的48小时内计票。
(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