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签署任命委员会总结教训,准备应对重大洪灾,亲自担任主席,首次会议于12月4日召开

泰国中文社

“阿努廷”签署任命总结教训及准备应对重大洪灾的委员会,亲自担任主席并限定三个月内将研究结果提交内阁,会议将于12月4日首次举行。

12月3日,记者报道,总理和内阁部长阿努廷·查维拉库签署政府命令第459/2568条,关于任命总结教训及准备应对重大洪灾的委员会。由于气候变迁,2011年中央发生重大洪灾,今年宋卡省及泰国南部、北部、东北部和中央也发生了洪水,极有可能未来再度发生。因此,有必要总结过去的教训,以防止再次遭受严重损失,并制定计划快速协助、修复、恢复受灾民众,与各方合作。

依据《国家行政法典》第11(6)条,总理下令成立总结教训及准备应对重大洪灾的委员会,成员包括:

1. 总理为委员会主席

2. 所有副总理为副主席

委员会成员还有:

3. 政府秘书长

4. 国防部秘书长

...

33. 总理府秘书处指派的最多两名官员为助理秘书

委员会职责权限如下:

1. 从宋卡省哈德雅的重大洪灾和2011年的洪灾中总结经验,提出避免未来重大洪水损失的对策,包括:

(1.1) 警报和防护系统,疏散中心,救援车辆,工具储备,食品和药品。
(1.2) 防洪基础设施、电力、供水、通讯系统等。
(1.3) 卫生系统和医院准备应对洪水。
(1.4) 为公众准备的防洪指南,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实地演练。
(1.5) 为救灾员准备的应对指南,并设立统一的指挥中心。

2. 研究其他国家的防洪经验,并邀请合作创建高效防灾系统。
3. 听取相关人员对报告的意见。
4. 委派小组或个人进行具体任务,并报告。
5. 执行总理或内阁委托的其他任务。如有成员缺失,剩余成员继续履行职责。

委员会需在三个月内完成工作,并向内阁提交报告。内阁批准后,国家防灾委员会落实至全国防灾计划中,并迅速向公众宣传教训结果。

从即日起生效,命令于2568年12月1日签署。

记者补充报道,12月4日上午10点,总理将在政府大厦主持首次重大洪灾应对筹备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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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Jon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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