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不雇用" 是什么? 劳动法诊所页面指出其含义,不是 "解雇"

泰国中文社

停工不雇用是指什么 "律师Fai"的劳动法诊所解释,这是基于劳资纠纷,而不是"解雇"。一旦纠纷解决,停工即终止。

2028年12月4日,公司大金宣布停工不雇用,涉及大金工会及其成员。因奖金纠纷未达成一致。

最近,"律师Fai"在劳动法诊所页面发布了关于"雇主停工"的解释,指出这不是解雇,而是当劳资纠纷无法按法律程序解决时,雇主行使权利以对抗员工。

雇主停工依据劳动关系法条例,具体如下:

- 第21和22条规定了提出要求的程序,无法达成协议的劳资纠纷可触发停工权。

- 第21条规定雇佣条件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第22条规定当要求未获接受,将导致调解人调解失败并未能达成仲裁协议,便成为无法解决的劳资纠纷,从而允许行使停工或罢工权。

根据第5条,停工定义为因劳资纠纷而暂时不允许员工工作。

- 第34条第2款规定,在停工或罢工前,需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劳资调解员及对方。

停工的结果:

当雇主依法停工(依据第13、22及34条第2款程序),结果如下:

1. 雇佣关系维持,停工只是暂时停止工作,不是解雇。

2. 由于合约是互惠的,员工因雇主停工无法工作,雇主无需支付薪酬(参考最高法院判例)。

3. 如果停工不合法(例如无纠纷、禁止停工的行业或无提前通知),雇主可能需承担支付员工工资的责任。

此外,根据第35(3)条,雇主可雇用他人替代工作,只需允许他人工作并不得干扰。

总结

停工将在劳资纠纷解决后终止,可以通过双方达成协议或指定仲裁员解决,根据第26条。

由劳资关系委员会在重要行业(如铁路、医院、供水)或其他行业根据第23、25及36条的仲裁后结束停工。

总结:停工不是解雇,谁更能坚持,谁就赢。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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