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塔武” 解释修宪的重要原因,坚称这是解锁真正的人民权力,而参议员拉查尼坷则批评应将预算用于防洪和边境。
2028年12月10日9:40,在特别国会会议上,考虑修订(版本 ..)泰国王国宪法第二阶段。纳塔武·曙光作为人民党比例代表制下的议员以及委员会主席,指出委员会过去会议审议了五个问题,包括新的宪法起草机制、宪法起草选拔、修宪程序,以及宪法法院的裁决。
纳塔武强调委员会以修宪原则和宪法法院裁决为基础,拟定新的宪法起草机制,规定由议会选出的35名委员在360天内完成新宪法的起草,推动全民参与并广泛征求意见。
强调不修改宪法1-2章,增加临时条款,在新宪法正式启用前须经过“公投”。
纳塔武补充道,在完成后,宪法草案须经过两次议会审核,第一次供议会讨论,不进行投票;第二次是投票决定是否接受修宪。过程中完善宪法内容,包括国家统一、人民权利、政治机制、法治原则等,新增地方权力分权条款,并规定不可修改宪法1-2章。
纳塔武表示是否会有新宪法取决于未来的几次议会投票和公投,预计这一转型过程需要两年时间,计划对包括第256条在内的八个条款进行修改。
与此同时,参议员拉查尼坷表示对修宪全盘反对,质疑为何不优先处理洪水或边境问题,而要耗费巨资进行修宪。
会议决定以503票赞成,3票反对,批准第二阶段的第3条修宪,继续讨论第4条。

(编译:Cici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