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员担忧宪法修改 提议撤回三项条款续任特权 担心被认为隐含议程

泰国中文社

参议员担忧宪法修改 提议撤回三项条款续任特权 担心被认为隐含议程 而为泰党则力推制定严格规则以控制独立机构的自由裁量权

12月11日下午1时30分,在国会,议会特会进入第二日,讨论宪法修正草案,涉及宪法中第256/26条的重要内容。民主党议员柴瓦那提议增加内容,要求政治职务人员、独立机构职位人员、宪法机构及国家公务员的伦理标准,并设立机制处理违反或未遵守伦理标准的情况。

同时,少数派委员会成员拉差尼功 提议将泰王国宪法的一般章节和国王章节的规定纳入新宪法,并保持修订条款、参议员来源、政治职务及独立机构职位的资格、宪法法院以及相关职责和权限不变。

少数派委员会委员披实保留提案,允许已结束任期的参议员可竞选为众议员或担任任何政治职位,无时间限制,并保证根据2560年宪法的参议员身份和任期。披实表示,有人曲解其提案内容,故此为了消除顾虑,决定撤回所有提案。

泰拉柴讨论修正第256条第6款,限制国家、独立和司法机构的自由裁量权,提出预防和审查机制,认为有些独立机构逾越职权,缺乏公正性却无法进行监督。

参议员担忧宪法修改 提议撤回三项条款续任特权 担心被认为隐含议程

会议最终以547票同意、18票反对、6票弃权、6票未投票,接受多数派委员会的修正提案。新宪法草案需包含以下要点:

(1) 确保泰国不可分裂

(2) 君主立宪制的民主治理

(3) 保障公民的权利、自由和平等

(4) 政治体制与公民的连接,提高公民的监督和民主参与度

(5) 有效的国家权力监督机制以防腐败和不当行为

(6) 国家权力行使和自由裁量的限制

(7) 加强法治和问责制,确保法律平等适用

(8) 灵活应对变化与公民需求的政策

(8/1) 地方政府权力下放

(9) 宪法修正的准则制定

涉及草案第256/27条的内容由议会裁决,并具有最终决定权。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hairath)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