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向最高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撤销3名中间人的参选权以助长选举舞弊

泰国中文社

选举委员会向最高法院提出诉讼,撤销三名中间人的参选权,参与国家级参议员选举舞弊活动。证据和证人明确指证。此外,另有22名候选人被命令进一步调查。

2568年12月23日,选举委员会(กกต.)下令向最高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阿卜杜勒·斯尔马列(第24被告)、马亚里·巴多(第25被告)和穆罕默德·马斯里·哈米(第26被告)的参选权或选举权。这些人均不为参议员候选人,根据2561年《获取参议员法》第62条和宪法第226条,依法对他们提起刑事诉讼,指控其于2567年6月26日共同参与国家级参议员选举舞弊。

有证据表明,阿卜杜勒、马亚里和穆罕默德·马斯里曾共同提供、承诺提供或准备提供财物或其他利益,以诱导第7组第26号国家参议员选民苏里亚·杜尔选或不选某人,违反了2561年《获取参议员法》第77条第(1)项的规定,构成舞弊行为,使得参议员选举不公正或不公平。这符合最高法院裁决方针,案件编号黑色 ลต. สว 1/2568 和红色 ลต. สว 47/2568 判决日期2568年8月5日。第7组第26号选民苏里亚·杜尔被作为证人,不被起诉。

此案涉及第7组23名国家参议员选民和另外3名非选民。选举委员会针对第5被告和第24-26被告进行了特别投票。针对其他22名选民,选举委员会命令由中央第4调查委员会进一步调查,并根据2561年修订的选举委员会调查和裁决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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