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 希望在马来西亚举行 GBC 会议,而“泰国” 坚持会议只能在尖竹汶府边界地区举行,并解释原因,重申通过双边机制解决问题的方针。
12月23日,记者报道,柬埔寨方面的总边界委员会(GBC)秘书处在早上已致函表示愿意在12月24日于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特别会谈,讨论解决泰柬边界冲突的方案。目前,泰国方面已回复拒绝,并坚持在尖竹汶府的Ban Laem举行会议,以确认双边解决问题的方针,不在第三国召开。
下午,国防部提供了更多消息,表明泰国在12月24日GBC会议上的立场。国防部长ณัฐพล นาคพาณิชย์将与小组一起在尖竹汶府边境开会,拟定多个立场,例如泰国确认柬埔寨军队的行为在多个方面违反了国际规则,GBC会议需详细落实技术细节,如若秘书处无法达成一致,泰国可能不会参加或签署协议。此外,泰国列出了柬埔寨的五项过失:1. 安装杀伤性地雷(拥有、制造、使用新型地雷)2. 使用古迹作为军事要塞3. 重型武器在社区内发射然后撤回社区4. 在民用建筑中设立武器库,包括与诈骗集团或赌场相关的建筑被用于军事目的5. 使用平民作人体盾牌并在损失时进行指控的手段。
泰国还计划就“地雷”问题对柬埔寨的指控进行明晰,阐明“使用古迹”为何重大,指称柬埔寨将军事物资藏于平民区,声称对重武器发射后撤入社区的模式进行监督,或将民用建筑作为武器库,这导致平民区处于危险中,并限制了泰国根据保护平民原则作出回应的能力。在“诈骗集团/赌场”问题上,泰方表明这关注的是“军事基地”而非进行诈骗打击,但因对方使用此地作为军事基地,故在军事必要原则下可作为“军事目标”进行打击,重申原则:平民不是武器,并指出平民与军事基地过于接近会增加平民风险,强调泰国区分目标并保护平民且可通过证据核实。
关于是否在GBC会议前停火,泰方表态“如果持续被攻击”,泰国将“在必要和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进行反击,同时,通过GBC可就停火进行谈判,以确保停火的详细可实施。泰国表示,如果技术性框架未能达成一致,例如部队安置计划、监控机制、执行步骤和停火细节,泰国将不会签署模糊协议。
泰国选择“尖竹汶”开会因为其相比某些冲突地区更安全并且稳定,希望确保柬方代表的安全。国防部长提出三阶段计划:1. 优先尝试谈判以避免冲突 2. 一旦冲突发生,努力停火 3. 在观察到反复无常的行为及缺乏诚信时,趋向更强烈且更仔细的谈判,配合具体的应对措施。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