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示“甘 威尔法尔”作为枪手,乘出租车逃逸,声称刚出狱,请送往罗勇的一家购物中心,然后改变路线驶向摩托车道下,接走两个儿子,租车逃往达叻。
12月24日12时,普拉查春警署调查官助理拿帕敦·哈姆萨巴前往刑事法院申请对37岁的桑格兰·潘普或“甘 威尔法尔”的逮捕令。刑事法院批准了编号为7494/2568的逮捕令,该逮捕令于2568年12月24日签发,指控其“故意谋杀他人,企图谋杀他人,非法持有和携带枪支及弹药,以及非法在城市、村庄或公共场所携带枪支,并在无正当理由和紧急情况下非法使用火药枪在城市、村庄或社区开枪。”
记者报道,桑格兰开着对事件负有责任的威尔法尔货车,将其弃置于佛统省的一家酒店,然后乘坐多辆出租车,最终乘坐多曼市注册的丰田出租车,由苏加杰驾驶。桑格兰表示希望前往罗勇省的一家购物中心,以2,500泰铢固定价格达成协议,没有讨价还价,这让苏加杰感到怀疑。桑格兰声称自己刚出狱,旅行初期没有现金,甚至没有高速路费,表示可以扫描支付或停靠7-Eleven以提取现金。这使得苏加杰拍下了熟睡中的乘客照片,以防止收不到车费。
到达罗勇省时,桑格兰并没有按照宣告的计划去购物中心,而是要求在摩托车道下的班奔区域下车,朋友驾驶一辆银色丰田雅力士前来相会,并以现金支付了2,500泰铢的车费。之后,桑格兰前往妻子甘加莉的家接走两名儿子及妻子,租用一辆白色丰田Fortuner逃往达叻,追踪部门SOB犯罪调查局正在紧密追踪中。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