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选举委员会主任澄清,人民党曼谷第33选区议员候选人不丧失资格,表示若党要更换人选需根据法律进行初选,必须在68年12月31日报名。
12月29日,曼谷选举委员会主任Sampan Sangkamlet先生在曼谷选举委员会办公室接受采访,澄清曼谷第33选区的人民党候选人因涉嫌洗钱和毒品案件被捕事件。对于已经提交申请的候选人申请更换或撤回,须符合三项条件:死亡、资格丧失和禁忌条件。
关于新闻事件的候选人是否符合禁忌条件仍需审查,如涉及禁忌须经法院最终裁定并判处监禁。目前该候选人未被判定违反选举法,因此无资格丧失情形。然而,如申请退出党籍,原所属党可派新人替换,需有新任命书证明新人具有资格且无禁忌。
曼谷选举委员会主任强调,如候选人确实退出党籍,所属党须通过省级党代表进行初选以选定新候选人,并在12月31日下午4:30前向选区主任登记。之后新候选人将接受与其他候选人一样的资格审查。无论如何,如原候选人未提交退出申请,将继续作为候选人,因其不符合禁忌条件。
据人民党消息,Bunrit Rerungrung先生已向人民党注册官提交退出申请,现正物色新人来替代参选。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