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泰国-柬埔寨边境援助资金,涉及撤离及受伤人员,重伤、死亡或残疾情况。根据当前局势,泰国-柬埔寨边境的不安定情况已经签署了停火的联合声明,停火于2568年12月30日12:00到期。随后,中央的防灾及救灾指挥部(กอปภ.ก.)召开会议,跟踪边境省份的情况和影响,与负责边境省份的防灾和救灾中心合作。边境省份包括:区域3的帕真府,区域5的那空叻差是玛,区域6的孔敬府,区域7的沙功那空,区域13的乌汶府,以及区域17的尖竹汶府和乌汶府、四色菊府、素林府、北碧府、沙缴府和达府的省防灾和救灾办公室。会议重申内阁于2568年12月23日通过的援助措施,涵盖死亡、受伤和撤离情况。
检查边境援助金额
撤离情况
- 对于撤离8天以上的家庭,每户提供5000泰铢援助。
- 对于撤离不超过7天的家庭,每户可以获得2000泰铢援助。
符合资格者需为常住于宣布援助地区的居民,持有地方政府颁发的证明书,并经地区和省委员会审查后,可通过两种渠道提交援助申请:通过灾害受害者救济系统在线提交,或亲自到地方政府提交申请。
重伤、死亡或残疾情况
内阁于2568年12月30日的决议同意为受泰国-柬埔寨边境事件影响者制定援助金额如下:
- 因死亡或残疾的援助金,每例800万泰铢。
- 重伤援助金,每例80万泰铢;政府官员如军人、边防警察将额外获得20万泰铢风险补贴。
- 严重受伤援助金,每例40万泰铢;政府官员如军人、边防警察将额外获得10万泰铢风险补贴。

(编译:Eric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hairath)
